Telegram Web Link
【蘋果案】辯方指前特首梁振英點名批評廣告商 《蘋果》為增收入而推訂閱、隨報附送刊物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9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73日審訊。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第3天出庭作供。控方案情指稱黎智英透過召開「飯盒會」來下達編採指示,不過辯方盤問時指,大部份「飯盒會」的討論內容均與《蘋果》生意業務相關,而且「飯盒會」的目的並非讓黎智英下達編採指示。惟周達權不同意。另外,辯方指2018年,前特首梁振英在其社交媒體專頁上公開點名和批評《蘋果》的廣告商,所以《蘋果》便透過其他方式來增加收入,包括推行網上訂閱計劃、支持小店和隨報附送刊物。周確認,並指若果附送比較特別的刊物,會對當日的報紙銷售有幫助,但效果不長久。 (全文

#20240509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控方專家指決定制裁對象涉主觀判斷 難免錯誤詮釋和濫用、構成脅迫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0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74日審訊。控方庭上讀出城大法律學院教授、梁美芬丈夫王貴國的專家報告,他指在美國的《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之下,當某名人士符合「須為法外引渡、隨意拘留或施以酷刑行為負責」,或者「其他嚴重地侵犯香港人權的情況」,便會被制裁;可是王認為上述條件牽涉非常主觀的判斷,加上須與美國法律一併詮釋,難免被錯誤詮釋和濫用,在實際執行上構成脅迫。王又指,《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可能影響美國公民和機構,以及非美國公民,包括被拒批出入境簽證、資產被封鎖及影響與美國企業做生意等。

此外,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第4天出庭作供。辯方盤問時指出,在周達權過往出席的所有「飯盒會」之中,從沒有出現過任何有關特刊《自由之夏》的討論。惟周表示:「我唔係好記得。」辯方又指,周出席過的「飯盒會」中也沒有出現過任何關於「一人一信救香港」的討論。周則堅稱:「呢個記得有傾過嘅。」

在控方覆問下,周確認他在2020年8月10日被拘捕,當時他向警方提供了手機解鎖密碼,但提出了法律專業保密權(Legal Professional Privilege),但他其後於2022年1至2月左右透過代表律師去信政府,表明放棄相關權利。法官李運騰問,當時是農曆新年之前還是之後,周則表示:「對唔住法官閣下,嗰段時間我都好迷惘,所以我記唔到呢啲嘢。」

周供稱,後來警察聯絡他,表示手機和 iPad 均無法以他所提供的密碼解鎖,周當時回覆警方「係得呢個密碼」,對方依然無法解鎖,之後便沒有再聯絡他。

周達權作供完畢。由於辯方申請重召前《蘋果》社長張劍虹出庭作供,法官押後至下周一(5月13日)處理申請,並擬聽取辯方事務律師何俊豪(Johnny Ho)的證供。 (全文

#20240510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反恐條例》首案 第13天|「屠龍」隊長黃振強否認「嚴重嘢」派隊員參與免自己沾手 不同意被告李家田沒參與殺警計劃

【庭刊】《反恐條例》首案今(5月10日)在高院踏入第13日審訊。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接受辯方盤問。被告李家田(被指「屠龍」隊員)的辯方代表提及,李於案發時就讀浸大電影高級文憑,曾赴集會現場拍攝紀錄片及做資料搜集;黃則稱李曾提及想到現場取材,亦會拍照,但不確定是否與紀錄片等有關。

辯方另指,黃振強曾於警誡錄影會面指,向同謀者吳智鴻「投其所好」故作欲取軍火,目的為向吳取得資金,因此才派出隊員、包括李家田,分別參與台灣軍訓及西貢試軍火行動,質疑他:「嚴重嘅嘢你都唔會出現嘅,你就派你啲隊員去,令到你自己隻手就唔會掂呢啲嘢」。黃表示不同意。

辯方再指,李家田一度被圍困理大,訊息顯示他後來以「游繩」方式離開理大,故不可能出席黃振強所指、一個談及涉案計劃的會面;黃就稱李是於會面後才赴理大。辯方總結指,李從沒參與涉案殺警計劃,黃表示不同意。(全文

#20240509新聞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
【蘋果案】辯方申重新傳召張劍虹 事務律師稱今年1月才首度知悉「飯盒會」會議紀錄存在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3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75日審訊。辯方申請重召前《蘋果》社長張劍虹出庭作供,冀就通訊群組 Slack 內的「飯盒會」紀錄提問。代表黎智英的事務律師何俊豪(Johnny Ho)親自作供,他稱在今年1月29日張劍虹被辯方盤問期間,才首次在庭上聽到「飯盒會」的會議紀錄會被上載至通訊軟件 Slack,辯方翌日去信控方索取 Slack 紀錄不果,之後嘗試自行透過其他途徑,直至2月26日才成功取得 Slack 紀錄。翻查報導,其時張劍虹已作供完畢。控方則質疑,在張劍虹出庭作供之前,辯方團隊理應有足夠時間就「飯盒會」向控方提出詢問,或者自行作出調查。 (全文)

#20240513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反恐條例》首案 第14天|控方證人、「屠龍」隊長黃振強確認曾收第7被告逾24萬元轉帳 稱用於賭波 另須支付3間財務公司借貸

【庭刊】《反恐條例》首案今(5月13日)在高院踏入第14日審訊。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接受辯方盤問。第7被告劉佩凝被指涉為「屠龍」眾籌作恐怖主義行為,代表劉的辯方大律師指,劉曾以個人戶口轉帳24.5萬元到黃的戶口,關注黃如何使用相關款項。在盤問下,黃確認在收取劉的款項其間,須支付個人向3間財務公司的借貸還款、曾轉帳給隊員和示威者;亦曾用7萬元賭波,其中5萬元賭注獲派彩8萬多元。

黃振強另提及,他在認識劉佩凝前,已獲多名金主及「家長」支援,當中有兩至三個金主會直接給予他大額現金、每次面交的金錢均超過10萬元,「其他金主,比較細額⋯⋯我唔會應酬⋯⋯唔會為咗1萬幾千而面對面收佢現金」。 (全文)

#20240513新聞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
【蘋果案】辯方申重新傳召張劍虹出庭 就「飯盒會」紀錄盤問 官押後至周四宣布決定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4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76日審訊。辯方申請重召前《蘋果》社長張劍虹出庭作供,冀就通訊群組 Slack 內的「飯盒會」紀錄提問。辯方作口頭補充陳詞,指稱雖然證人供詞有提及過「飯盒會」,但是當中從沒提及會議紀錄存在;惟法官杜麗冰質疑黎智英本來是 Slack 群組的成員之一,辯方團隊沒有理由不知道 Slack 內有會議紀錄存在。法官押後至周四宣布是否批准重召張劍虹。 (全文)

#20240514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反恐條例》首案 第15天|控方證人、「屠龍」隊長黃振強盤問下承認 理解認罪協議要求他全盤同意控方案情 即使案情有錯誤之處

【庭刊】《反恐條例》首案今(5月14日)在高院踏入第15日審訊,其中四名男被告被指為「屠龍小隊」隊員、參與12.8殺警計劃;女被告則涉為「屠龍」眾籌作恐怖主義行為。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接受辯方盤問。黃今供稱,被捕時受警方武力對待後,自願交出手機解鎖密碼及錄取錄影會面,但確認自己曾三度向法庭投訴因遭警方「打、嚇、氹」,才交密碼及作招認。

黃振強又在盤問下供稱,案件交付時選擇不認罪、其後轉為認罪的原因為「我諗係責任感,或者良心,我想交代返呢件事出嚟」。辯方質疑,黃承認與女被告一同眾籌的控罪,而承認案情指「屠龍」隊員為實行殺警計劃而到台灣軍訓;黃日前卻在盤問下承認,該軍訓與計劃完全無關,質疑他沒指出案情錯誤,是因為「你理解控方同你個認罪協議,係需要將案情撮要完整地去同意,agree in full 」,在法官張慧玲追問下,黃振強稱「係」。

辯方並指,黃振強與控方的認罪協議為,黃承認本案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及「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他被控的另三條控罪、包括串謀謀殺則可存檔法庭。黃確認。 (全文

#20240514新聞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
《反恐條例》首案 第15天|控方證人黃振強被指於「屠龍」成立數日後 在馬會單日投注額達3萬元 黃認金錢來自家長及金主等捐款

【庭刊】《反恐條例》首案今(5月14日)在高院踏入第15日審訊,其中四名男被告被指為「屠龍小隊」隊員,參與12.8殺警計劃;第7被告則涉為「屠龍」眾籌作恐怖主義行為。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質疑「屠龍」成立後,「除咗名之外,利都有,好多人捐錢比你」,並指黃於「屠龍」成立數日後,單日馬會投注額達三萬元,「用嘅係啲市民、家長、金主畀你嘅捐款」;黃均確認。

辯方又提及,第7被告與黃振強於2019年11月初開設「屠龍」的眾籌TG頻道「育龍」後,黃於月內下注總數27萬多元、輸了三萬多元;而黃收到第7被告轉帳數萬元資金後,便拿去賭波。黃確認,另同意隊員及第7被告均不知他「賭波賭得咁大」。

黃振強一度在庭上反問他賭輸了多少,辯方指他於2019年9月至12月間輸了超過10萬元,黃即指「即係我社運期間輸咗10萬」。辯方問黃是否想告訴陪審團及法官,「輸咗10萬都唔係好多」。黃大聲答稱「我淨係問我輸咗幾多⋯⋯點解你咁樣曲解我?⋯⋯我淨係想確認輸咗幾多錢。」 (全文

#20240514新聞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
兩警涉與未成年女童非法性交 被加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保釋被拒續還柙

【庭刊】兩名男警涉在2021年至2022年間,先後與一名15歲少女非法性交,遭控「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非法性交」、「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等共8項控罪,控方在上次提訊透露,有被告曾接觸事主,提出以10萬元以換取她不出庭作證,案件今(16日)在區域法院再訊。控方今指已加控兩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申請押後本案,以待該案轉介至區域法院一併處理,獲法官張潔宜批准。兩名被告保釋被拒,須繼續還柙。

兩名被告為姚燕武(27歲)及吳星熠(26歲),案發時同為警員,均為2021至2022年期間犯案。吳及姚早前表明不認罪,案件原定排期於今年2月20日及4月23日開審。

不過,案件在今年2月15日在區院提訊時,控方指有理由相信被告姚燕武曾接觸事主X,提出以10萬元換取她不出庭指證另一被告吳星熠,兩被告因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而被捕,警方正就此進行刑事調查,而因應事態發展,控方遂申請擱置原定的審期,並申請撤銷二人的保釋。 (全文)

#2024051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衰11製CP
《反恐條例》首案 第16天|控方證人黃振強供稱「用汽油彈覺得算」恐怖主義行為 再被質疑同意與事實不符的控方案情 指「因為呢份嘢唔係我寫個囉」

【庭刊】《反恐條例》首案今(5月16日)在高院踏入第16日審訊,其中4名男被告被指為「屠龍小隊」隊員,參與12.8殺警計劃。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接受辯方盤問。就其中一名女被告涉與黃一同為「屠龍」籌集資金作恐怖主義行為,而黃早前承認此罪;法官今問及黃對「恐怖主義行為」的認知,黃表示「用汽油彈我覺得都算嘅」,並指「屠龍」於2019年10至11月間共6次在示威中使用汽油彈,包括扔向警方,惟不曾利用眾籌的金錢購買槍及炸彈,僅用作購買汽油彈。

辯方又指,黃振強就眾籌罪承認的案情提到,劉佩凝於2019年8月1日起開始與他串謀籌款,但劉於11月4日才認識黃,「最早最早都係11月4號」,問及他為何同意這部分內容;黃直指「因為呢份嘢唔係我寫個囉」,馬追問:「但係呢個係同事實不相符?」黃回應稱「係」。(全文

#20240516新聞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
【蘋果案】國安警稱與張劍虹談「獄中日常」 辯方質疑會面逾3小時、目的游說做控方證人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6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77日審訊。辯方早前申請重召前《蘋果》社長張劍虹出庭作供,冀就通訊群組Slack內的「飯盒會」紀錄提問,惟3名法官宣布拒絕申請,指不符司法公義。駐守國安處的偵緝警署警長接著作供,他曾於2021年11月到監獄向張劍虹派送判詞,形容張閱讀判詞後將它「冚埋」並思考了10分鐘,警長遂提出:「不如我哋傾吓偈吖。」然後張談及獄中生活,翌日便主動提出轉做控方證人。辯方則質疑,該次會面歷時逾3小時,真正原因是警方游說張劍虹出任控方證人,惟警長不同意。(全文

#20240516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海港Sir」陳凱港詐騙按揭貸款逾2,600萬元 兩項欺詐罪成判囚6年半

【法庭線】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與49歲前督察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案,兩人同被控兩項欺詐罪。經審訊後,陳凱港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成,周五(17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6年半,前督察汪浩毅則就一項欺詐罪判囚5年。 暫委法官王證瑜指,兩名被告伙同詐騙銀行共2,600萬元,而貸款是以被告持有的物業作抵押,被告一直還款,無證據顯示他有實際得益,或銀行有實際損失,亦不涉違反誠信。 辯方求情指,陳凱港希望幫助年輕人故成為警察,熱心舉辦少年警訊活動,並在2019年社運在網上「為警察待遇發聲」,令家人被起底。官接納陳品格良好而減刑,汪則不獲減刑。散庭後,有旁聽者在庭外叫囂,批評「官字兩個口!」、「豈有此理、太過份!」 (全文)

#20240517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呃海景山莊按揭
《反恐條例》首案 第17天|播被捕後警誡錄影會面 控方證人黃振強指同謀者吳智鴻主導殺警計劃 並教唆慫恿他成為槍手一分子 他害怕被槍手「滅口」

【庭刊】《反恐條例》首案今(5月17日)在高院踏入第17日審訊,其中四名男被告被指為「屠龍小隊」隊員,參與12.8殺警計劃。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接受辯方盤問。庭上首度播放黃被捕當日錄取的警誡錄影會面內容,顯示黃曾表示殺警計劃由同謀者吳主導,「我係唔知情同唔涉及喺裏面(炸彈及槍)」,又指吳「一路想教唆我、慫恿我,成為佢槍手嘅一分子」,以及自己曾害怕被槍手「滅口」。

代表首被告的辯方質疑,黃振強早前在庭上供稱錄影會面時狀態慌張等,但據辯方觀察,「你係冇表現得慌張嘅」?黃同意,但否認自己「對答如流」,又指「心理嗰啲好難解釋」,並一度指自己「衣衫不整」、惟在法官追問下收回說法。辯方指黃「為咗掩飾證供上嘅矛盾」,故欺騙法庭指自己狀態不好,黃否認。

辯方又指,黃振強曾向投訴警察課稱,被捕當日被便衣警員掌摑,警員掌摑他後問「信唔信831有死人,掟晒上挪亞方舟,掟埋你上去呀?可以送你返上大陸,你大陸仔吖嘛?你大陸係咪有親戚呀」,黃低頭大力呼吸後供稱「唔記得」。辯方直指「唔係因為你講得太多大話,你已經唔記得邊啲係大話,邊啲係真話?」黃否認。(全文

#20240517新聞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
【蘋果案】黎智英網上直播稱沒一刻覺得自己「好慘」或被屈辱 因香港是「我嘅家園」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1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80日審訊。在辯方要求之下,庭上播放多段黎智英接受外媒訪問和「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片段。在2020年8月的Live Chat 節目中,黎表示:「心裡面知道自己做緊啱嘅嘢,我係覺得好平靜、甚至係好開心嘅」,又表示:「冇一刻我隻手,喺個手鐐下面,而係覺得自己好慘,或者覺得自己被屈辱,我完全呢個感覺都冇。」黎稱自己所做的事,「只係因為呢個地方對我實在太好,呢個係我需要對呢個地方交代嘅,呢個係我應該做嘅,因為呢個係我嘅家園,呢個係培養到我今日能夠有所有一切嘅一個家園。」(全文

#20240521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黎智英稱對市民有責任 要用「探水、嘗試」的方式營運下去 保留市民聲音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2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81日審訊。在辯方要求下,庭上播放多段黎智英直播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片段。在一段《蘋果》宣傳訂閱的影片中,黎表示:「我覺得我哋對市民有責任,無論點艱難、點危險都好,我哋都要用一個探水、嘗試嘅方法,去做到保留市民嘅一把聲喺度囉。」黎又稱不會後悔,會一直做下去,「無論幾辛苦都好,因為一個人去到最後,係為咗活著嘅一個意義,做啱咗嘢,你覺得有意義嘅時候,你就唔會後悔。」 (全文)

#20240522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黎智英批拜登以理想化眼光看待中國、過於謹慎 不像特朗普大膽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4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83日審訊。在辯方要求下,庭上播放多段黎智英直播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片段。黎不認為特朗普是「反中」,反指特朗普只是想解決中國與自由世界之間的價值差異;又指經過疫情爆發和看到中共如何處理香港問題,他相信美國人整體上都是反對中國。黎直言拜登很弱,相信他會趨向與中國維持和諧關係,卻不會想辦法對付中國,而且拜登以理想化的眼光看待中國,使黎十分擔心。黎指美國對台售武最高峰的時期是在特朗普任內,顯示他明顯地有意提升台灣的國際地位;可是拜登政府則過於謹慎,不想冒著與中國開戰的風險,不像特朗普那麼大膽及敢於冒險。 (全文)

#20240524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黎智英指中國視香港人為異族 有如對待新疆穆斯林方式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7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84日審訊。在辯方要求下,庭上播放多段黎智英直播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片段。黎智英與前港督彭定康對談之中,黎指:「我們要對抗中國,如果我們不改變她的話,以中國的經濟實力,我們便會被改變。」如果不對抗中國的話,世界將永無寧日。黎又指國家主席習近平將香港視為異族地區(alien area),視香港人為異族(alien),正如中國對待新疆穆斯林的方式,因為香港人所擁抱的價值,包括民主、自由和人權等,對中共而言是非常危險的,香港將變成與新疆一樣的城市。 (全文)

#20240527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國安處首引23條拘捕6人 被指涉利用「敏感日子」發煽動文章

【明報】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 (28日) 於全港多區,包括大欖女懲教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五女一男,被捕人士年齡介乎37歲至65歲。警方指被捕人士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第24條 「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警方指一名正在還押中的女子,透過另外五名被捕人,由今年四月份開始,以匿名方式在一社交平台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意圖煽動網民在較後期間組織或參與非法活動。 (全文)

#20240528新聞 #23條
被捕人士資訊部
國安處首引23條拘捕6人 被指涉利用「敏感日子」發煽動文章 【明報】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 (28日) 於全港多區,包括大欖女懲教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五女一男,被捕人士年齡介乎37歲至65歲。警方指被捕人士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第24條 「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警方指一名正在還押中的女子,透過另外五名被捕人,由今年四月份開始,以匿名方式在一社交平台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意圖煽動網民在較後期間組織或參與非法活動。 (全文) #20240528新聞 #23條
23 條首案|國安處拘 5 女 1 男涉嫌煽動 消息指鄒幸彤還押期間拘捕

【Yahoo 新聞】「23 條」立法今年 3 月完成並實施後,警方國安處今(28 日)公布首宗拘捕行動。國安處指,今日全港多處,包括大欖女懲教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 5 女 1 男,年齡介乎 37 歲至 65 歲,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 24 條 「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Yahoo 新聞》接消息指,被捕人士包括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以及關注鄒狀況的社交專頁「小彤群抽會」管理員。

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當中 5 名被捕人士的住所,檢取一批與案有關物品,包括涉嫌曾用作發布具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裝置。

今年是「六四事件」35 周年,翻查資料,「小彤群抽會」專頁在 4 月 30 日開始,每日發布鄒幸彤與「六四」相關帖文;截至昨日已經發布到第 28 日。 (全文)

#20240528新聞 #小彤群抽會 #23條
【蘋果案】黎智英指自由經濟本來無分「黃藍」 但黃色經濟圈會隨政府鎮壓而繼續存在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8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85日審訊。在辯方要求下,庭上播放多段黎智英直播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片段。有觀眾問黎以生意人的角度來看,黃色經濟圈是否可行。黎認為當香港愈來愈被鎮壓,黃色經濟圈便會一直存在,而且愈來愈重要;又指自由經濟本來並無分「黃藍」,但是黃色經濟圈這個「畸型的經濟」會因為政府的鎮壓而繼續存在。黎另指「警隊已經坐大到無法無天」,認為中共的鎮壓政策如果不改變,警隊的形象也不會改變,愈來愈猖狂、愈坐大,這是無法改變的。(全文

#20240528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2024/11/16 07:26:50
Back to Top
HTML Embed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