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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休班警涉襲擊保安員 案件押至5.16再訊

【東方日報】一名男警察懷疑在去年10月休班期間受酒精影響,涉嫌於香港仔置富花園地下電梯大堂兩度襲擊保安員。他被控2項普通襲擊罪,以及一項作為交替控罪的醉酒罪,案件今(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辯方表示正與律政司商討,能否以其他方式處理本案。裁判官將案押後至5月16日再訊,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52歲被告陳天柱,報稱是公務員。控罪指他於2022年10月15日,在置富花園16座地下電梯大堂,兩度襲擊吳家文。交替控罪則指他同日醉酒時在公眾地方,即該地下電梯大堂及三樓走廊行為不檢。

辯方今向法庭表示,早前已聯絡律政司,商討能否以其他方式處理本案,而律政司需要時間考慮,因此申請押後4星期。控方確認有關情況,同時不反對被告繼續擔保外出。裁判官聽罷控辯雙方陳詞之後,把案押後至5月16日再提訊,並續准被告以3,000港元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警察不時捲入襲擊案件。其中48歲男警劉驍璋,涉嫌在2023年1月8日休班期間,在小西灣(藍灣半島)巴士總站城巴員工休息室內襲擊男子郭福基,因而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被告尚未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1日再訊。另外,2022年8月6日,48歲男警馮漢邦被指在休班期間,於旺角彌敦道旺角新城1間樓上吧襲擊1名姓魏女子,因而被控1項普通襲擊罪。男警不認罪,案件已於今年3月開審,並會在7月4日續審。(全文

#20230414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醉酒打實Q
毀防盜偷貴價帽斷正 逃跑被截求饒「畀次機會」 女警停職候訊

【東方日報】49歲停職女警涉嫌於去年中,在1間名牌時裝店內,盜去1頂價值逾5,600港元的帽子,因而被捕。停職女警事後被控1項盜竊罪,她否認控罪,案件今(1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傳召該店舖的經理作供,並指當日被告離開舖頭時,門口防盜裝置響起,其後涉案黑色帽從她身上跌出,被告曾一度逃跑且亦曾向經理不斷表示:「畀次機會我」。由於控方須時安排其他證人作供,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5月5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劉潔兒(49歲),被控於2022年5月21日,在九龍尖沙咀彌敦道63號國際廣場UG層TWIST內,偷竊一頂黑色帽,價值5,670港元,而上述物品為TWIST的財產。控方傳召該店舖的郭姓女經理作供,她稱當日下午,有同事透過對講機稱服裝部的貨架上不見了涉案的Prada帽,郭遂指示同事翻查閉路電視紀錄,並發現被告曾拿着該帽進入試身室,但她離開時卻不見有拿着該帽。被告其後繼續選購其他物品。

郭指被告購買了另1頂帽及1條手鏈共支付了約1,100港元,其後離開店舖經過防盜裝置時,裝置發出警報,郭遂截停她。郭指當被告放下拿着的東西再走過防盜裝置卻再次發警報。郭詢問她有否帶走未付款貨品,她顯得慌張並走向她的袋子找東西,期間該帽子從她身上跌出,郭詢問她有否付款,她即想逃出店舖但被店員截停,被告及後不斷稱:「畀次機會我」,郭則通知同事報案。郭有檢查涉案黑色帽並發現內裏的防盜器不見了,其後則另外發現已損壞的防盜器。郭稱被告及後想從袋子拿出東西並與她們說話,但郭向她稱:「唔好同我哋講,同警察講得啦」;當日替被告搜身的執法人員供稱,到達現場後在被告近大腿位置搜出1把鎅刀,她身旁地下有1個保溫杯,裝有1個白色防盜器,她身上亦有1張精神科專科覆診紙。拘捕被告的執法人員供稱因被告當時胡言亂語,懷疑她患有精神病,沒有即時作警誡,且怕她傷害自己及逃跑,故向她施用手銬。不過該人員稱他從不知道被告本身是1名警員。(全文

#20230414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停職女警偷貴帽 #暴露陰部 #偷朱古力
轉載西灣河開槍警及家人資料 黃之鋒判監3個月 另一中年漢緩刑12個月

【獨立媒體】反修例運動期間一名在西灣河開槍的警員被「起底」,法庭頒布禁制令禁止披露該警身份,又在刑事程序中批出匿名令。包括黃之鋒在內的4人涉嫌違反命令,律政司事隔兩年啟動民事程序,控告藐視法庭。其中黃之鋒承認責任,今(17日)於高院被判即時監禁3個月,另一名中年男子則被判監禁21日、緩刑12個月。法官高浩文未有在庭上即時交代判刑原因,他表示將在數天內頒布書面判刑理由。

代表黃之鋒的大律師黃雅斌求情指,黃之鋒及早承認違反「起底」禁制令,但強調他無意轉發「連登」討論區涉及性騷擾和種族主義的留言,現向受影響警員致以毫無保留的歉意。黃大律師指,明白黃之鋒知名度高,一旦按下「分享」鍵,便會引起公眾關注,但希望法庭考慮他案發時年僅23歲,現已26歲,求情信顯示他關懷弱勢社群、參與教會等,以及他本意並非分享「連登」的留言。

案件延誤方面,黃大律師指,被「起底」警員在2022年5月4日呈交的誓章顯示,他於2019年11月發現「連登」的帖文,但當時未見過黃之鋒Facebook的涉案帖文,直至有人向他展示截圖才得悉。至5月11日,律政司向法庭申請許可,啟動民事訴訟程序。黃大律師指,律政司只需5個工作日便決定起訴,可以非常有效率。

律政司代表則指,案件延誤可以是減刑理由之一,但黃之鋒及其代表律師均沒有提及因延誤而遭受不公。律政司強調,法庭判刑需具阻嚇性,否則公眾便會以為「起底」行為不須被懲罰。 (全文)

#20230417新聞 #網上起底 #1111西灣河
【初選47人案】趙家賢稱無規定以投票達共識、戴耀廷會私下游說 指李永成為民主黨代表惟辯方指已離黨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7日)踏入審訊第44天。趙家賢繼續接受盤問,確認各區各有共識,惟就如何達成共識並無任何書面或口頭規則。法官關注如何處理分歧,趙指戴耀廷會邀請各方講解想法,會後亦會私下游說,「佢揸住架 MINI Cooper 可以周圍走。」趙曾供稱新東會上投票通過「會運用」否決權,趙指若很多方法仍未能達共識,投票可算是「解決死局」的做法,惟承認從沒聽過會以「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達成共識。此外,趙一直供稱第二次新東會議民主黨代表是李永成,惟辯方指李於2018年底、2019年初已離開民主黨,趙指「完全冇印象」,向法官和辯方表示「唔好意思」。 (全文)

#20230417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11.12荃灣|3男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 律政司事隔近兩年提上訴

【法庭線】2019年11月,網民發起「三罷」,香港各區爆發衝突。3名男子被指在荃灣參與非法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2021年6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事隔近兩年,律政司上周三(12日)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全文)

#20230417新聞 #1112荃灣
被捕者前路.1|入獄被踢出校 出獄重考同一大學 需歷八年完成一學位

25 歲的工程系學生 Kelly (化名),每日與比自己年輕六、七歲的同學一起上課,年齡差距,令她自覺「格格不入」。談到上莊的大學生活,她大嘆:「我的下莊全都畢業了!」

Kelly 的學業,在 2019 年反修例運動被捕後「靜止」了兩年多。當時她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一直被還押,罪成被判刑囚,去年已刑滿出獄。

在囚期間,她被大學踢出校。出獄後,她以文憑試成績再報聯招,重新考入同一大學、同一學系,一切從頭開始。她本在 2017 年入讀大學、原應在 2021 年畢業,保守估計,現時最快要在 2025 年底才有望畢業。

Kelly 不時會想念 18、19 歲,最初入讀大學的情景。那時她成績不俗,在校內有不少朋友,但她亦知道,現時只可以前行。她期望不被案底影響,畢業後可順利註冊成專業人士。

集誌社
被捕者前路.2|捲暴動案被停職 白衣天使夢碎 「所有努力被抹殺」

Birdy(化名)在一宗反修例運動案被控暴動罪,訪問期間,她讀出媽媽寫給自己的信時,看了兩行,已止不住眼淚。Birdy 成長於單親家庭,與母親相依為命,她一直希望有穩定工作,讓媽媽可在 60 歲前退休,但案件影響了她護士夢,和盡早照顧媽媽的心願。

Birdy 保釋期間,曾入行任職護士,被發現涉案、遭醫院停職。她說:「讀書這麼久,最後卻因為一件事,將你所有努力抹殺。不論有多努力,初心有多好也好,但只要有案在身,那就不行了。」

集誌社
被捕者前路 .3| 出獄獲續牌 求職碰壁 任「獨立社工」闖新天

註冊社工劉家棟練習攀石已有一年半,每周總有兩、三日流連攀石場。攀石前,他在雙手抹上鎂粉吸走手汗,增加手與石的磨擦力;訪問當日,家棟在一條攀石路線上屢敗屢戰,幾乎每次都在同一位置「卡關」。家棟說,那兩、三天已在同一條路線嘗試了近 50 次,但總在同一塊石頭上「卡關」。

「挫折」不減家棟對攀石的興趣,他前年刑滿出獄後、少有能治癒他的活動。 家棟在 2019 年反修例運動中, 以社工身分擋在示威者和警方中間,被控阻差辦公罪成入獄。2021 年 7 月出獄後,他雖獲續批社工牌,但始終不獲社福機構聘請,遂自立門戶任獨立社工,協助反修例運動中被捕、被起訴的人士。過去一年多,他日復日在監獄、法庭和攀石場之間奔走 。

「我本身是一個很需要計劃,很需要達成一個目標的人。但是現時在香港,我的目標或前路都已經斷了⋯⋯現在的工作都很不穩定,甚至能做到幾時都不知道,攀石就是我可以真的有目標、然後去達成的事。」

集誌社
咬甩趙家賢左耳兼揮刀傷夫婦囚14年半 中年漢申上訴刑期 獲批出許可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有人在太古城中心發起「人鏈」活動,一名操普通話的男子用刀刺傷一對夫婦及咬甩時任東區區議員趙家賢左耳。經審訊後陪審團裁定3項蓄意傷人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成,判監14年半。男子不服刑罰提出上訴,上訴庭今(18日)進行聆訊,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考慮陳詞後,認為14年半刑期「睇落又幾重」,最終批出上訴許可,交由上訴庭3名法官審理,惟重申經上訴後刑期仍超過10年是「無可避免」。

上訴人陳眞(案發時48歲)現正於監獄服刑,由囚車押解往法院應訊。他由資深大律師余承章和大律師容海恩代表。答辯人為律政司,由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

甫開庭,余承章資深大律師指上訴人已在去年8月撤回定罪上訴申請,現時只需處理刑罰上訴,他又申請呈交新證據,以顯示上訴人已向受害人賠償。惟彭官不認為這是求情理由,上訴方最終不堅持呈交。

余指原審法官判刑時沒有對求情理由給予充份比重,例如未有考慮案發時的社會環境,「好不幸地,講普通話嘅人係俾人針對」,被人要求「你走啦」、「返大陸啦」;此外,被告患有反覆性抑鬱症和酗酒問題,上述兩項因素影響被告的脾氣,因而未能控制情緒爆發。

陳穎琛則指,量刑起點雖然是高,但並非明顯過重,法庭須考慮當時社會氣氛,應向公眾發出訊息,不論原因為何,暴力在法治社會中是不能被接受。她指受害人的心理創傷是非常嚴重,每名受害人的身體均有四至五個刀傷,其中溫浩倫留院9日,趙家賢則接受手術嘗試駁回耳朵不果,須縫86針、住院19日。

據了解,4名受害人在事後向陳提出民事索償,最終雙方同意庭外和解,溫浩倫獲賠償100萬、梁碧琪獲賠償75萬、趙家賢獲賠償190萬、梁瑩瑩則獲賠償25萬。連同訟費,陳須支付合共逾500萬。 (全文)

#20230418新聞 #非手足 #1103太古 #咬議員耳仔
婚攝助理上傳警婚照 認藐視法庭判囚2月、緩刑1年

【法庭線】高級督察於2020年6月舉行婚禮期間,有人發現連登討論區流傳其婚禮照片,帖文題為「今日我老死結婚 一齊祝福佢」,另附上「香港編年史」中該督察的個人資料。涉事25歲婚禮攝影助理涉違反高等法院頒下有關「起底」的臨時禁制令,承認藐視法庭。法官高浩文周二(18日)在高院判被告監禁兩個月,緩刑12個月,另下令他須向律政司支付8萬元訟費,稍後頒書面判決理由。

律政司形容被告行為違反誠信,濫用職位犯案,屬加刑因素,又指他並非單純轉載網上資料,而是主動倡議他人起底。事件對事主構成不可挽救的傷害,破壞了他們人生中只得一次的婚禮,又質疑被告並無悔意。被告方強調,被告已在信中向事主及所有受影響人士致歉,而他在案發翌日中午前已刪除帖文,有真誠悔意。 (全文)

#20230418新聞 #網上起底
「特寫」偷拍2女子胸部及雙腿 單身男警認罪准保候判

【東方日報】單身五旬男警聲稱疑因不堪工作及家庭壓力,去年便衣當值期間,在大埔2間商場的連鎖超市及零售店內,無視其他顧客在場,公然靠近2名女子,用手機偷拍她們的胸部及雙腳近鏡「特寫」片段。他今(18日)在粉嶺法院承認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及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2罪。裁判官准被告保釋至5月5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亦應辯方大狀建議,為他索取社服令報告,但強調所有判刑選項都開放,包括即時監禁。

53歲被告伍佩偉,辯方透露,他是高級偵緝警員,月入約4.3萬港元,現時停職留薪,很大機會會接受內部紀律調查,又透露被告已申請退休。控罪指他於2022年5月31日,在大埔新興花園商場地下惠康超級市場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即錄影或企圖錄影女子X的私密影片;及同日在大埔超級城B區LOG-ON遊蕩,導致女子Y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

案情指,當日下午5時許,女子Y在大埔超級城LOG-ON閒逛,期間發現被告站在她身旁,他手持手機靠近,當時Y穿着短裙,她登時嚇一嚇,瞪眼望實被告,希望被告停止。不過對方未有收手,Y遂向店舖職員講述事件。被告此時欲離開,Y隨即要求他停步,被告充耳不聞,未有理會,惟結果被截停。執法人員展開調查,揭發被告曾拍攝2段片段,其中一段長66秒,拍攝到Y雙腿近鏡片段。另一段長61秒,涉及另一名女子X,拍到X的胸部近鏡,拍攝時間是同日早上11時許,X對此不知情。

辯方求情指,2名女事主年約30餘歲,並非妙齡少女,他沒有將相關片段上載至互聯網,沒有進一步傷害她們。被告犯案是因工作壓力,而且要照顧年邁母親。當然,被告知道這不是合理理由,應用合法手段紓緩壓力。辯方稱,案發後被告已開始接受心理治療。考慮到被告初犯,自願交出相關證物予執法人員,令執法人員從速破案,加上2罪性質類近,在同日發生,冀法庭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刑,並希望2罪刑期能同期執行。

近年,警員淪為風化案疑犯屢見不鮮,去年1月,一名男警與女網民開房後涉偷竊女網友的信用卡及勒索對方2萬港元。同年5月,一名52歲男警被發現在大埔安邦路偷拍一名33歲女子;同月另一名休班警又被揭發在中環一日內偷拍10名女子裙底,於同年12月被判1年感化令。 (全文)

#20230418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當值都偷拍
【初選47人案】辯方指就否決預算案有「立場差異」 官強調「墨落無悔」顯示已達成共識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8日)踏入審訊第45天。趙家賢繼續接受代表黃碧雲及林卓廷的大狀盤問,就「墨落無悔」提及協調會議的共同綱領「已達致抗爭陣營光譜的最大公因數」,趙認為會上有意見拉扯,聲明卻似乎將所有與會者寫成「一個抗爭陣營」,向他人施壓。辯方亦指,聲明可見發起人亦意識到就否決預算案有「立場差異」,否則毋須向他人施壓,惟法官陳慶偉認為聲明提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顯示最終仍達成了共識。

趙又指,與會者「都好畀面戴耀廷」,戴就細微爭議提建議他們亦無異議;而黃碧雲及林卓廷就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無特別表態」,趙有出席的新東及九西首次會議均無就否決財案達共識,即使早前稱新東第二次會議投票通過「會運用」否決權,亦是非正式投票。(全文

#2023041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趙家賢指絕對不視戴耀廷為親密朋友 一度認戴如「麻煩製造者」、對他感不滿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9日)踏入審訊第46天。趙家賢今接受代表何桂藍的大狀盤問,形容與戴耀廷的關係「好複雜」,「絕對不會」視對方為親密朋友,又認為戴為他的工作製造很多困難,一度同意感覺他是「麻煩製造者」。被問趙是否對戴感到不滿,怪責戴令他有今時今日的困境,趙起初稱沒有怪責,指自己作供只是為協助法庭處理案件;但在法官追問下承認「當然我係一個人啦,係有情緒嘅」、「對於戴耀廷嘅感覺係有嘅」,承認對戴有感到不滿,才會稱呼他為「大思想家、大學者」。

此外,趙家賢指何桂藍2018年在九西和新東補選初選後曾以《立場新聞》記者身分邀約他受訪,惟因趙感覺何「唔係好支持個初選」,故向《立場》反映望換人,終由另一記者訪問。

趙家賢今開始接受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 Trevor Beel 盤問。趙家賢同意,他個人並不認識何桂藍。被問是否從沒有與她談話,趙指在2018年頭,民主派九龍西和新界東補選初選完結後,何桂藍曾以《立場新聞》記者身分在某個集會「嚟搵我講咗幾句」,想就初選與他進行訪問。

惟趙指,當時何予他的感覺「其實唔係好支持個初選」,故他與《立場》另一名資深記者反映「如果你哋想訪問我,可唔可以派另一個記者嚟」,林卓廷、鄒家成、余慧明等發笑。趙續指,故當時與何「傾咗幾下後就冇接觸」,《立場》亦派了另一個記者與他做訪問,此外便不曾與何有接觸和對話。

Beel 續就戴耀廷發問。趙同意,他於2012年開始認識戴耀廷。Beel 問他會如何形容與戴自2016年至2019年的關係,趙答「好複雜」。在延伸庭的黃之鋒、吳敏兒及袁嘉蔚均發笑。Beel 問,會否視戴為親密朋友(close friend)?趙指「絕對不會」。吳敏兒及袁嘉蔚聞後再發笑。Beel 再問,趙尊重戴嗎?法官李運騰問是作為人、學者抑或領袖?陳慶偉提議是作為政治人物,Beel 則指是作為政治思想家(political thinker)。趙未有直接回答,僅稱「(戴耀廷)諗好多嘢出嚟,係令到我當時嘅工作好困擾」,施德來、陳志全、鄒家成等發笑;吳敏兒及袁嘉蔚則笑得掩嘴。

李運騰問,那趙會認為戴是麻煩製造者(troublemaker)嗎?趙答:「回應法官閣下,有呢個感覺」,被告席傳來笑聲。陳慶偉續指,但趙指戴是「麻煩製造者」,是現時回溯,抑或就當時與戴工作已有此感覺?趙指是當時已有此感覺,又指今時今日回顧,事實上很多戴耀廷倡議推動的事情,「大家有目共睹。」

陳慶偉問是指好的抑或壞的事?趙指就他工作而言,「就算啲嘢可能係好,但係喺執行上方面,整個民主派幫手去推動嘅時候呢,其實係好大嘅工作量,好麻煩嘅事情需要處理。」陳仲衡續說,因此戴只是令事情變得困難,而非「麻煩製造者」,趙續指「冇話佢係搞事」,但戴為他工作製造很多困難亦是事實。

李運騰續問,那趙會認為若沒有戴耀廷2020年的計劃,他就不會落得今天的境況嗎?趙答:「回應法官閣下,呢個都係一個發生咗嘅事實嚟,所以我都要就住我當時係有錯誤嘅判斷,而冇做好一啲盡職審查、謹慎責任等等呢,我要承擔呢個責任。」

李指他問的是趙的感受,問他每當想起這件事時,會否一直出現是戴耀廷導致他有今天遭遇的念頭?趙答:「回應法官閣下,當然我係一個人啦,係有情緒嘅」,舉例早前被問五大訴求內容時,他談及「撤回暴動定性」是「停頓咗一段係令人疑問嘅時間」,「因為一諗起衝突嘅場面,我喺個腦海即刻閃過我喺2019年11月3日太古城衝突,因為調停糾紛、保護市民受襲而被咬去左耳嘅片段,而我當時其實嗰吓係,我呆咗就係因為諗返起個畫面。」延伸庭的黃之鋒和吳敏兒發笑。(全文

#20230419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曾經我們都是月台上的人】

Allan(化名),23 歲,去年中大畢業,2019 年 9 月,他在金鐘被捕後來被控暴動,今年初他選擇認罪,訪問之日,距離他判刑還有十日,「保守估計量刑大概 48 個月,扣埋我認罪、行為良好,我諗大概兩年咁上下出返嚟。」

入獄在即,Allan 顯得很豁達,他說最後這段時光,他給自己的任務,是把握時間,除了陪伴家人見朋友,就是走遍香港大街小巷、行山,「話自己愛香港,有幾愛呢?咪嘗試吓身體力行,感受吓香港」,還有一件事要把握時間做的,就是看電影,「搶去睇優先場,例如啱啱睇咗《白日青春》,入到去就得返文字直播、文字劇透。」

這些天,他隨身帶著一頂中大朋友送給他的漁夫帽,帽子是雙面的,兩面的邊沿分別印著新亞校歌的兩句,「艱險我奮進、困乏我多情」。

悔恨

豁達背後,當然不會沒有悔恨,最直接的,是理想的幻滅,就讀教育學系,而且成績優異,本來去年畢業後,等著他的是成為教師作育英才的道路,但身負案件,向四十多間學校求職,回覆都是絕望,「花咗五年時間,預備成為一個教師,但主流教育界唔會再認可我。」

從 19 年被捕到 22 年畢業,這三年 Allan 嘗試讓自己不會閒著,他做過中大教務會學生成員、書院的學生會會長,在校內搞過一些小規模的抗爭活動,「就算我有單 case 喺身,但係我都依然有努力過,去做一啲無愧於心嘅事」 ,但到去年夏天,失了學生的身份,還要迎接大半年後的審期,「日日喺屋企,渾渾噩噩。」

看著自己的同學一個個成為教師,羨慕是必然的,「尤其望住佢哋去旅行嘅相,學生一啲好窩心嘅回應,甚至有啲妒忌」,但無論如何,Allan 做教師的道路已經中斷,偏偏在這段時間,家中亦發生巨變:他的父親去年中開始身體抱恙,到年底確診末期癌症。

亦是這個突變,促使他最終選擇認罪,希望盡快完成刑期,可以陪伴家人,「佢望落去狀態都良好,萬一等唔切的話,到時真係會內疚一世。」

漣漪

然而絕望中也有光明,拯救 Allan 的,還是他心心念念的教育工作。去年秋天,他獲聘在一家補習社做阿SIR,教的是小學到初中,由原本專教英文,變成全科補習,「老闆派咗中文班俾我,一開頭都好不知所措。」

但機會難得,Allan 仍全力以赴,請教他中文系的同學專心備課,教的不是甚麼大道理,而是像寫字的筆順這些小事,「我睇佢哋寫中文字,點解同我學嘅筆劃唔同,官方有好多筆劃更正、改進,我專登去查吓中大字詞庫,再請教中文系朋友,其實中文字好多寫法,唔應該隨隨便便話一個寫法係錯。」

他記住的,還有一些初小學生取笑同學上課前去大便、互相用屎尿屁來開玩笑這些小事,Allan 說,唯有親身做過教育,才能體會當中的趣味,雖然每日要由新界西北跑去港島上課,路過金鐘轉車時總會擔心,身負金鐘禁足令若被警察截查會有麻煩,但這段日子,是甘甜的。

到今年春天,Allan 決定辭職,準備入獄,他沒有和學生告別,也沒有交代原因,「有一個初中學生,我離職之後佢寫信俾我,放低封信喺補習社,職員寄返俾我。」

「佢話好掛住你啲堂,早知最後一堂同你 say byebye。」
「咁你會唔會回信?」
「諗緊用咩方式去回覆。」

Allan 說,回覆的內容他已經想好,會在大限之前交予對方:

「讀好啲書,但唔好淨係為其他人而讀,係為自己而讀…用心去感受每一件事,唔好人云亦云,人哋講咩就信…老師講嘅嘢都可能係錯,要用求真嘅態度去了解每一件事。」

短短幾個月的教席,能夠帶來的改變有限,但盡力做自己能做的事,是大限當前 Allan 的態度,「就算我呢舊石仔,點都會沉落湖底,我都希望製造最多嘅漣漪。」

月台上的人

未來,對於 Allan 而言是一片迷霧,「出嚟都 25、6 歲,都仲有少少空間可以打拚,但黃金歲月過咗就係過咗。」自身的未知是一方,這城市的變化,甚至比他要面對的牢獄的變化來得更猛烈,「過去呢三年半,已經變成咁,兩年後呢?可能個轉變比想像中更大﹐每日個荒謬都發生緊,一日比一日更荒謬。」

「但我知道美麗新香港,會繼續向前行落去。」Allan 這一代,有不少人經歷過鐵窗,他身邊不斷有朋友準備入獄、正在服刑或已經放學,他一個一個數,發現十隻手指也數不完,「佢哋話,感覺個世界前進咗,但係佢無前進到。」

世界復常了,生活依舊,這個城市的人只能向前邁步,但仍然有人像 Allan 和很多其他人一樣,時光彷彿在幾年前就停留不動,「你就當我留戀,喺嗰個發燒嘅年代。」

「我依然相信,民心依然係會記住,嗰時發生過嘅事。」要記住的,不是他這個個人,而是一個集體,或者一些印記,例如元朗、太子,例如金鐘太古廣場高處的那個人,說到金鐘,三年多以來,Allan 都不可以重回他被捕的這個地方,但最近這段時間,Allan 經常在聽一首和金鐘有關的舊歌:

〝曾經你都是
夾在月台上的人
當時你覺得入了車廂內的人
有責任盡量前行

如今你經已是
進入了車廂內的人
但你忘記了四班車之前
你的月台人身份〞

後記

訪問後十日,Allan 的案件宣判,由於他早已認罪,隨即還押,今年春天,他被判監兩年多,判刑當日,在灣仔區域法院大樓,因為暴動而受審或判刑的,有 39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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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辯方質疑2020年初已答應辦初選 趙家賢絕不同意反指律師「植入認知」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9日)踏入審訊第46天。趙家賢續接受代表何桂藍的大狀盤問,他曾多次強調民主動力於2020年5月中下旬才答應承辦初選,惟辯方質疑趙實早於2月已答應,因此才會出席各區協調會議,趙反問:「辯方大狀係咪想喺我個腦度植入一啲唔屬於我嘅認知?」,後稱「絕對不同意」;又重申雖與戴耀廷有意見分歧,但礙於當時社會氣氛而答應承辦初選。

法官陳慶偉又問及「本土派」和「抗爭派」的分別,一度問前者是否認為政策應由本地人、而非由「北方的某些人」決定,趙同意,並指後者於初選後始出現,同意他們反政府並「擺明係隊到行」。此外,辯方亦提及威脅否決預算案是唯一可與政府談判的方法,惟趙不同意,強調立會過半是很重要的民意授權。

趙同意,戴在2018至2019年已望對抗政府,但趙不同意其主張;而2019年的區議會選舉中,民主動力與戴耀廷在揀選候選人方面有衝突。趙又確認,2019年區選的新當選議員較激進,反對社區撥款和令議會變得口號式,並指部分本土抗爭派及政治素人的激進不理性行為,令很多區議會事情未能暢順運作。惟趙強調,他亦認識不少「溫和本土派」,及「好實幹嘅政治素人」。

Beel 問到,區議會之所以有新趨勢,是否源於戴耀廷所給予的資源或影響?趙先表示想作更正,指戴的風雲計劃應於2017年(趙主問稱2018年)開始,即使他找到的「風雲戰士」人數不是太多,但戴自2017年已就2019年的區議會選舉「有好多佢一啲諗法同倡議」,並令事情「有機發展落去」。Beel 打斷,再問區議會的新趨勢是否受到戴耀廷的影響,趙回應:「佢係有相當大嘅程度影響。」

Beel 續問民主動力在初選的角色是否提供建議,趙同意當時獲邀列席會議是因民動有辦補選初選的經驗,可就此作分享助大家了解。趙又同意,民動總幹事黎敬輝在場抄寫筆記,而趙本人沒有出席部分會議,有出席的也遲到、早走、或以電腦處理區議會事務,而會上大致上是由戴耀廷發言。趙問,看起來其實不需要民主動力在場?趙靜默約5秒後抬頭:「想問辯方律師想我點答?」林卓廷和鄒家成均說「吓」。

李運騰續指,趙其實是受邀出席,而非主動提出想參與,趙同意,並同意黎敬輝或其他兼職同事會代表民動出席會議。Beel 問,既然他們在場,趙家賢為何需到場?趙指因民主動力獲得邀請,而在一些協調會議開始時,「隆重其事作為組織嘅召集人,點樣都要到一到。」Beel 問,民動是想變成有用的角色?趙重申民動是獲邀出席,而作為民主陣營中「咁多人參與嘅事情」,民動獲邀就當然希望「喺件事當中、個會議當中,係有參與」,盡量看看有什麼就初選的意見可提供或幫手。

Beel 續問,民動當時出席會議,是因為當時已經是初選組織者?趙指之前已提及,民動是5月中下旬才確認承辦初選。惟 Beel 指,趙所說的全屬虛構、並非事實,事實上他在2月已經答應辦初選,因此才會出席協調會議。趙望着 Beel 反問:「辯方大狀係咪想喺我個腦度植入一啲唔屬於我嘅認知?」庭上傳來笑聲,林卓廷、吳政亨等紛紛說「嘩」。陳慶偉指趙可直接說不同意,趙再答:「絕對不同意。」(全文

#20230419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國安法】23歲男涉策劃燒政府檢測站等多罪被捕 今日下午提堂

經濟日報務處國家安全處去年在元朗區拘捕一名時年22歲本地男子,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第24條「參與實施恐怖活動」、「縱火」、「串謀縱火」、「串謀詐騙」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另有6名男女被捕。調查顯示被捕人分別隸屬3個組織,包括「光城者」、「Black Bloc小隊」及一個詐騙貸款集團。

警方今日(20日)表示,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人員經深入調查及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該名現年23歲姓張本地男子昨日(19日)已被正式落案起訴一項「串謀恐怖活動」罪,案件將於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原文)

#20230420新聞 #港區國安法 #光城者
【初選47人案】曾稱「對抗暴政」非民動立場 辯方質疑趙家賢可信性 官提醒或有反效果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9日)踏入審訊第47天。對民主動力帖文提及「對抗暴政」,趙家賢曾稱絕非民動立場,昨又表示自己不會使用該字眼。代表何桂藍的大狀 Trevor Beel 今引不同文件質疑,其中趙家賢2019年11月被咬耳後透過民動發出的公告亦提及「對抗暴政」,惟趙指「嗰陣時我喺醫院瞓咗係度」。法官問辯方用意,Beel 指是質疑趙家賢可信性,法官一度提醒或有反效果,指其當事人亦有參與民動組織的初選,亦可能會擴闊「共謀者原則」範圍。

此外,趙家賢強調民動於2020年5月中下旬才答應辦初選,惟辯方展示文件,顯示趙2月曾與戴耀廷、區諾軒等人開會討論初選,惟趙強調該次僅屬「初步交流」,而助手筆記提及「操作:民動」亦只是提議非決定。趙亦不同意,戴望設投票系統就否決財案向泛民施壓是因認為各方無共識,指戴只是認為泛民可能會「褪軚」。

趙家賢續接受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 Trevor Beel 盤問。趙昨在盤問下表示,他不會使用「對抗暴政」的字眼。Beel 續引民主動力2018年11月至2020年12月的工作報告,提到趙家賢在太古城中心外遭咬耳後,於2019年11月4日發出新聞公告,表示:

「對昨日發生極端親政府兇徒襲擊包括其本人在內的太古城居民及市民,感到極為震驚就憤慨...趙家賢已完成手術,仍需觀察及休養,暫時未知何時出院...趙家賢呼籲所有民主派區議會候選人、太古城居民及香港市民,要謹慎保護自身安全,並重申在面對親政府陣營的暴力威嚇,絕不屈服退縮;團結一致,堅持到底,對抗暴政。」

Beel 問到上述內容是否由趙家賢撰寫,還是由其助手黎敬輝所寫,趙稱:「回應辯方律師,嗰陣時我喺醫院瞓咗係度」。Beel 追問,故內容並非由趙所寫?趙大聲稱:「我已經回答咗,我當時喺醫院做完手術,睇下駁唔駁得返隻耳,仲喺醫院度休養緊。」

Beel 再展示民主動力的眾籌文件,當中「公民投票背景」提及「暴政又於今年加推國歌法、國安法,對港人的輾壓施暴變本加厲⋯不同戰線繼續努力,才可擺脫極權魔爪,建立民主制度⋯合計過半,才可光復立法會,奪回控制權,壓制港共政權,再繼而改革政制,建立民主政府。」

文件亦提及「我們能滴水穿石,共同盡最大的努力打破缺口,創建未來。我們亦已無身後路。我們需要你的支持,若能成功,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便不再只是一句口號。我們需要重奪立法會,香港才能浴火重生」等。

趙確認,民主動力負責為初選眾籌。被問頁面是否由民動設計,趙重申因他不熟悉眾籌平台運作,故相關行政工作全由總幹事黎幹事處理,他事後亦認為「出咗事」;又指警方應是根據《國安法》要求黎敬輝提供資料,黎遂提供編輯眾籌頁面的非公開版面。

此外,Beel 今亦再問及民主動力的捐款。趙確認,戴耀廷於2020年8月底、9月初要求民動捐超過80萬予香港民研以收集對反對預算案的意見,他終建議捐40萬,但因執委會換屆未有處理,至被捕後銀行戶口亦被凍結。惟 Beel 展示趙家賢供詞,曾指戴耀廷是在2020年7月底向他談及就否決預算案設投票系統一事,又指戴預計初選結果於立會選舉延期後仍有效,望在2021年選舉前再進行民意調查。

Beel 亦引訊息,其中戴耀廷在10月1日曾向趙發訊息稱:「Ben 告訴我民動會把錢捐給獨媒下的慈善機構,那筆錢大概會有多少?還有能確實可以給民意研究所的數目嗎?」,6日後又問「民意研究所想確知已籌的錢是否已把 800K 預先預備了作下年選前民調之用」。
Beel 指出,事實上趙家賢搞錯了,戴耀廷要求他預留的款項只是用作下一次選舉的選前民調,而非用來開發就否決財案向泛民施壓的投票系統。趙指「我冇搞亂到」,重申因「唔想民主動力再牽涉喺戴耀廷提出嘅呢啲項目當中,但一路上就覺得點樣都應該有一筆錢捐比香港民研」,故如調解員般提議「中間方案」,即捐無指定用途的40萬予民研,戴就「唔會話民主動力食咗嚿錢」。

趙指,此前就此完全無任何提問,「因為對個案情嚟講都講得太遠」,故他無特別解釋;而現在望透過其講解能令辯方和法官知道他並非「搞亂咗」,「你會見到戴耀廷其實係咁 chur 住人⋯」,但遭 Beel 打斷。趙其後亦承認供詞提到戴7月底談及開發系統的日期是記錯。(全文

#20230420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街頭歌手唱《願榮光》被控違限聚 警指被告使行人起哄、辯方稱警執法亦吸引聚集

【法庭線】港菲混血街頭歌手馬賦馳(Oliver Ma),於2021年5月,在中環街頭演唱英文版《願榮光歸香港》,有行人圍觀其演出,他被控違「限聚令」。他否認一項「組織受禁羣組聚集」罪,案件周四(2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由裁判官屈麗雯審理。

警員指,當時接獲噪音投訴,到場發現逾30人圍觀,遂警告馬停止演奏,惟沒指明涉「受禁聚集」;又指「被告增長在場人士嘅情緒」、使行人起哄,因此拘捕他。辯方則指出,警員的執法行動同樣引人注目,引來更多市民,例如當警員警告馬賦馳時,有市民上前質疑,以及舉起手提電話拍片;警員稱不記得。(全文

#20230420新聞 #20210521中環
【初選47人案】趙家賢個人FB帖文提「香港進入準戰爭狀態」 辯方質疑非假裝般溫和 趙稱應由他人代撰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20日)踏入審訊第47天。代表何桂藍的大狀今早展示趙家賢個人 Facebook 帖文,提及「#香港正式進入準戰爭狀態」及「#一國兩制名存實亡」等,質疑趙並非聲稱般溫和,惟趙稱不記得有這些帖文。法官李運騰問帖文是否顯示趙為本土抗爭派,引起多人大笑,趙指「我自己都覺得好詫異」,指當時政局的情緒是「躁動」。

不過趙在午飯後主動提及,因「本身個腦嘅 memory 用晒喺案情」,休息後才回想起2019年8月因指示太古站示威者離開後有人被捕,被「深黃」居民指控「送人頭」並遭網上欺凌,續聘請價值觀較本土的居民協助管理 Facebook,指有關帖文應是由他所撰,強調對帖文「真係完全無任何印象」。此外,因有被告不適,審訊今提早完結,據了解是何桂藍感到不適。(全文

#20230420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高院國安案脫罪 倡可上訴翻案 修例賦權律政司「案件呈述」 原只能就法律爭議上訴

【明報】目前高等法院原訟庭審訊判被告無罪後,控方只能就法律爭議提出上訴,無法發還重審。據悉,律政司建議修《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在高院3名指定法官審理的國安法案件中,賦權律政司長以「案件呈述」(appeal by way of case stated)上訴,即被告獲判無罪後,上訴庭有可能推翻被告無罪裁決,甚至頒令重審。

據本報獲得律政司的諮詢文件,當局形容控方不能推翻高院原訟庭在國安案件的無罪裁決是「反常」及「漏洞」,並引用人大法工委負責人去年底人大釋法稱因應《港區國安法》第7條,特區應及時修改本地相關法律,故會在可能範圍內盡早完成修例。律政司又強調,新建議不影響原訟庭陪審團案件,也不影響「一罪不兩審」原則。 (全文

#20230421新聞 #港區國安法
2024/09/24 15: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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