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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11人暴動罪成 還柙至3.11判刑 官批劇團演教員稱到場取材屬一派胡言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市民發起行動「營救」被困理大人士。油麻地共213人被圍捕,分成多案起訴暴動罪。其中11人今(4日)在區域法院(借用西九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立。其中兩名被告另涉藏索帶,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成立。11人還柙至2月18日求情,並押後至3月11日判刑。有劇團演教員稱到場是為了感受氣氛取材,遭區院暫委法官徐綺薇批評「全屬一派胡言」。(全文

#20230204新聞 #1118油麻地
【初選47人案】串謀顛覆國家政權首案明開審 16人不認罪 32人還柙至今近兩年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32人已還柙至今逾23個月。案件自前年3月1日首度提堂,事隔近兩年,將於明天(6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開審,預計審期90日。其中16人不認罪,31人認罪,認罪被告須待審訊至少於6月結束後才一併判刑,意味屆時將已還柙逾兩年。本案為《國安法》通過後規模最大的檢控,亦是「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首案,與其他高院國安案一樣不設陪審團,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罪成者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現時不認罪的16人,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及吳政亨。其中何桂藍、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及吳政亨6人不獲准保釋,分別還柙逾16至23個月。

認罪的31人,則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伍健偉及林景楠。

其中伍健偉和林景楠原表示擬不認罪,但分別於去年11月的案件管理聆訊,及上月的審前審核改為認罪。認罪被告中,僅呂智恆、林景楠和黃子悅獲保釋。

本案主控為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及周天行,前者曾任恒大高層陳奮企圖強姦案主控,後者則曾任多宗國安案件主控,包括唐英傑案、光城者案、612基金案及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等。辯方代表包括大律師沈士文、黃宇逸、關文渭、馬維騉、盧敏儀、石書銘、黃廷光、Trevor Beel等,本身是大律師的劉偉聰則會自辯。(全文

#202302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和林景楠4人將任控方證人 料下周一傳召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32人已還柙至今逾23個月。其中16人不認罪,今(6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正式開審,預計審期90日。控方今透露,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和林景楠4人將任控方證人,控方需時2至3日讀出開案陳詞後,將首先傳召他們作供。有辯方律師表示,直至上月及上周始分別收到1萬3千頁新文件及1,200項沒有標題的未被使用材料,望申請下周一前不會傳召控方證人。

控辯雙方現時未能同意所有承認事實,控方望傳召有關社交媒體的專家證人,就 Facebook 及 YouTube 等內容作供,並指僅9名被告同意將相關內容納為承認事實(admitted facts)。主控萬德豪指於1月收到相關證供後,已盡快將證供交予辯方考慮,頭兩份證供於1月16日提交、第3份於2月3日提交,並將於今天提交第4份證供,涉警長6533。

李運騰續指,控方將專家報告交辯方後,辯方需時找專家審視能否同意該供詞;若被告正申請法援,更需時報價決定尋找哪位專家,該專家亦需時撰寫報告以審視能否同意控方專家報告,反問該些程序是否能於兩星期內完成。萬德豪重申現時情況並非如此,李運騰反指他似乎頗「樂觀」,萬再稱控方案情共有55天,辯方會有足夠時間準備最終回應。控方其後又一度指,望能與所有被告就承認事實達成共識,惟陳慶偉指這只是妄想。

已認罪的岑敖暉今日亦被帶往法庭列席,他在午休前以英語親自向法官申請審訊期間每日列席,要求法官向懲教每日簽發提犯令(body order)。岑又提到朱凱廸同樣希望審訊期間列席,但因為沒有提犯令,所以懲教今天未有把他帶往法庭。法官打斷,指岑不能代表朱凱廸作出申請,著朱自行去信法庭申請。(全文

#20230206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18被告答辯 伍健偉認罪:我顛覆極權國家政權未成功 梁國雄:無罪可認,對抗暴政無罪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32人已還柙至今逾23個月。其中16人不認罪,今(6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正式開審,預計審期90日。16名不認罪被告,及原擬不認罪、後改為認罪的林景楠和伍健偉應訊,於庭上正式答辯。其中伍健偉說:「法官閣下,我顛覆極權國家政權未成功,我承認控罪 」,鄒家成逐字高喊:「不!認!罪!」,梁國雄則說:「無罪可認,爭取普選無罪,對抗暴政無罪。」何桂藍質疑,今早收到最新的開案陳詞,發現控罪詳情已刪去指控被告「威脅使用武力」,與控罪字眼不一,說「你charge都唔清楚叫人plea,點plea啊大佬」,法官指其律師會向她解釋。此外,庭上有被告在控方發言時發出聲音,法官陳慶偉警告被告勿干擾法庭程序,否則會安排他整個審訊都坐在囚室門後。

法官亦應辯方申請,批准被告審訊期間使用電腦閱讀文件及做筆記,但禁止他們以電腦來與外界溝通。他又表示,知道因安全原因,懲教或不會准許被告帶電腦回到監房,但法庭不會干預懲教的決定,他亦無權如此做,籲各被告自行考慮。(全文

#20230206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休班警員涉醉駕撞傷途人 續准保釋3.6再提堂

【法庭線】2022 年 5 月,一名警員於休班期間,在長沙灣駕駛 Tesla 電動車時撞傷途人,再撞向麵包舖鐵閘,他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警員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醉酒駕駛和使用殘缺車輛共 3 罪,周一( 6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辯方申請暫不答辯,控方亦指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計算被告的車速,指被告於事發前曾一度超速、但接近案發時間又減慢速度,須等候警方報告再索取法律意見,申請押後至 3 月 6 日再提堂,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准。

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即 5,000 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居於報稱住址、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以及不准駕駛車輛。

何家榮( 27 歲,警員),被控 3 項控罪,分別為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在血液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的限制下駕駛汽車,及使用殘缺車輛。首項控罪指,他於 2022 年 5 月 28 日在深水埗元州街與昌華街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男子陳啟發身體受嚴重傷害。

第二項控罪指,他於同日同地駕駛同一車輛,而在其血液中的酒精比例,是 100 毫升血液中有不少於 182 毫克酒精,超過 100 毫升血液中有 50 毫克酒精的訂明限度。第三項控罪指,該私家車的玻璃及透明物料不符合規定,即該車擋風玻璃及兩側車窗玻璃貼上有色薄膜以減低玻璃的透光度。(全文

#2023020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醉駕TESLA撞人撞舖
38歲男警涉因管教問題責罰7歲女 被控虐兒 准保釋候3月再訊

【法庭線】2022 年 10 月,38 歲男警疑因管教問題,責罰其 7 歲女兒,被控一項「故意襲擊兒童導致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罪,周一(6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押至 3 月 7 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被告期間獲准以 1,000 元保釋。警方回覆《法庭線》指,涉案警員已被停職。

被告 LM(38 歲,報稱警員),被控「故意襲擊兒童導致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指他於 2022 年 10 月 18 日,在青衣一單位故意襲擊 7 歲的 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 X 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全文

#2023020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留名虐兒
理大游繩及暴動案 控方在承認事實增4項「司法認知」 辯方反對指或釀不公

【法庭線】2019年11月,理大內大批示威者被警方包圍,19人被指在理大外駕駛和乘坐「家長車」,接應從校園游繩逃走的示威者,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部分人亦被加控暴動罪。當中15人不認罪,案件周一(6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三日審訊。

開審前,控方在承認事實提出4個情況邀請法庭行使「司法認知」,即控方毋須特地舉證,包括理大遭示威者大規模破壞,「行為是暴動」而且廣為報道,形容「人所共知」。

辯方反對指,司法認知是眾所周知的事,質疑「(控方提及的情況)深度係咪去到個個人都知?」又指控方提及「理大附近一帶」,質疑範圍「非常含糊,好大機會對被告唔公平」。法官王詩麗押至周三(8日)就此議題裁決。(全文

#20230206新聞 #1118何文田 #1118理大
各大院所都有張貼出黎
不過我都記錄一下

各位親友
記住不設找續
同埋
舉個例如果要交$9.2
記住真係帶準確$9.2入去
多一毫懲教都唔會收
如果擔心都可以帶多啲後備現金入去
(見過唔少唔知的親友要四圍問人唱錢🥲

最重要‼️
星期六日同紅日都無得交錢架!

handwritingletters
5男子涉兩度到旺角阿布泰叫囂 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被捕

【獨立媒體】警方拘捕5名男子,他們涉嫌到旺角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叫囂,被指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其中兩名男子為年僅14及15歲的學童。據了解,他們到店舖爆粗,及叫喊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的名字,並要求與對方會面。

警方昨日上午接獲旺角阿布泰國生活百貨職員報案指,在上周五(3日)約晚上10點,有5名男子進入店鋪內高聲叫囂,及滋擾顧客。職員又稱,其中2名男子在周日(5日)約晚上10點,再次到該間店鋪高聲叫囂。(全文

#20230207新聞
1.19中環|3男否認暴動等 控方指警獲指示中止集會 及後被包圍施襲

【法庭線】2020年1月19日,「47人案」被告之一、前民間集會團隊召集人劉頴匡,在中環遮打花園發起「天下制裁集會」。及後集會因警方要求而中止,亦有衝突發生,有示威者追打警員至長江中心。劉頴匡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等罪,另有4男被控暴動等罪。開審前,劉頴匡兩罪獲存檔法庭,另2男承認部分罪名。案件周二(7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指,當時一名高級督察宣告終止集會後,與其他警員被本案被告,及示威者包圍施襲,逃至長江中心仍續被包圍。一名案發時19歲青年,稱因中止集會而感到憤怒,所以在遮打花園向警舉傘。而根據承認事實,34歲運輸工向警供稱「阿Sir,我都係一時衝動先喺遮打花園踢咗你同事一腳」、「我有去到長江中心一帶嘅集會,我知係非法集結,但我走唔到。」(全文

#20230207新聞 #20200119中環
梁晃維申豁免交選舉收據獲批 法官相信部份於國安警搜查時已遺失

【獨立媒體】在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港島區參選人梁晃維先被DQ參選資格,其後整個選舉被押後一年,不過梁晃維仍被指未按時遞交選舉申報。梁晃維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逾期遞交申報,並指部分收據已經被警方國安處搜查辦公室時被取走,希望獲豁免。法官高浩文今頒下判詞,批准其申請,並指已因初選47人案而被還柙的梁晃維,對辦公室被搜無能為力,相信部分文件已經在警方搜查的過程,或在遷出辦公室時已遺失或被破壞。

法官高浩文在判詞交代事件由來,梁晃維在2020年6月公開宣布競逐立法會港島區選舉,在7月20日正式遞交報名,不過在7月30日他的參選資格被選舉主任DQ。政府在7月31日宣布,原定9月舉行的選舉取消,並押後一年,並公布參選人在9月29日前要交回選舉申報。但梁晃維未有依時遞交。

梁晃維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逾期遞交選舉申報,並希望獲豁免不用提交部份文件和收據。梁晃維在誓章解釋,在他被DQ後,誤以為他作為「參選人」的責任已經完結,並以為「參選人」是指獲選舉主任承認參選資格的人,並不是自己。加上選舉被取消,令他對選舉事宜失去警覺。

高浩文最終接納其申請,並相信梁晃維一直有保存區議會以及競選立法會的開支, 他同意政府史無前例押後選舉,令梁晃維對於自己是參選人的警覺性減低。他又指梁的助理沒有將電郵交給梁是「不幸」。

高浩文並指,接納梁所指,部分選舉收據在警方搜查其辦公室時,或在稍後遷出辦公室時,已經被破壞或已遺失。對於警方的搜查,梁晃維亦無能為力。梁自2021年2月起已經被還柙,可以理解他的心力都放在眼前的國安法罪行上。高浩文認為,梁的申報選舉開支只得13萬,遠低於港島區選舉上限266萬,他難以想像梁可以從中獲利。法官最終批出梁的申請,由於梁晃維願意支付律政司訟費2.9萬,法官按要求頒出訟費命令。(全文

#20230207新聞 #2020立法會選舉
【初選47人案】控方播新西協調會議「枱底」片段 疑為偷拍所得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7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控方今續讀出開案陳詞,提及戴耀廷於其中一次新界西協調會議,向與會者表示除了「五大訴求」外,協議應明確表明會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及落選者不應再參選。庭上播放相關片段,當中鏡頭晃動,大部分時間置於枱底下,有時舉機拍攝桌子對面戴耀廷的發言情況,疑為偷拍片段。此外,控方又指戴耀廷提出「真攬炒十步」,當中法庭傳譯主任一度沒有譯出文中「indiscriminate(無差別)」一字,遭法官要求重譯,指為本案「重要字眼(important word)」。控方又指,戴耀廷曾表明不希望製作列表列出各候選人的承諾,以免留下證據。

發起「墨落無悔」聲明的梁晃維、張可森和鄒家成,其後於6月19日重申簽署協議的重要。控方指,區諾軒其後發文回應,重申「就算沒有一份文件出台,但協調的協議實然存在」,並具有約束力,不公開不等於參與者沒有承諾遵守,亦「不見得有參與者對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態度保留」。(全文

#20230207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控方指吳政亨擔當關鍵角色 發起「三投三不投」、助設計安排初選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控方下午讀出開案陳詞附件,列出各被告言行,其中發起「三投三不投」聯署的吳政亨,控方指他是戴耀廷支持者,不但宣傳初選目標,亦在策劃、組織和推動串謀計劃上擔當關鍵角色。其涉案行為包括自資在《蘋果日報》頭版賣廣告,宣傳具約束力的初選;並透過提倡舉辦初選論壇、製作簡報向戴耀廷提議不同的初選機制、響應香港民研派出觀察員監察初選,協助設計及安排舉行初選。

庭上播放吳政亨製作的宣傳片段時,吳與馮達浚隨音樂節奏擺動身體,鄒家成忍不住發笑。播放其自拍片段時,何桂藍、馮達浚、黃之鋒等望向吳,吳做出聳肩動作。現時已剃去鬍子的吳又應鄒家成要求除下口罩,向旁聽席展示其樣貌,鄒並摸一摸其下巴。

被指稱為「初選組織者」的5人中,只有吳政亨不認罪受審。控方指稱,吳是戴耀廷的支持者,曾協助戴於2016年發起的「雷動計劃」,並在案發時期以「李伯盧」名義行事,不僅宣傳戴耀廷和區諾軒提出的目標,亦在策劃、組織和推動串謀計劃上擔當關鍵角色,包括發起及宣傳「三投三不投」、提倡舉辦初選論壇,及協助策劃和安排初選。

控方指,吳於5月曾在《獨媒》、《立場新聞》等,發布一系列支持戴耀廷主張及批評拒絕遵守協議者的文章,吳亦於2020年7月3日自資在《蘋果日報》頭版賣廣告,宣傳其聯署及初選,又向公眾人物發信尋求對初選及其聯署的支持。

控方指,初選投票結束後,吳政亨繼續透過不同社交媒體平台,宣傳「三投三不投」,包括在 YouTube 發布影片稱「多謝戴耀廷同區諾軒兩人牽頭,令到今次初選成事」,又承認已透過戴向所有候選人發出「三投三不投」的聲明,指不同意無約束力的初選。

案件明天續審,控方將繼續讀出開案陳詞。(全文

#20230207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涉泊車爭執打鬥後司機死亡 退休警由誤殺改控襲擊 不認罪稱遭死者打故自衛

【獨立媒體】前年11月,一名退休高級警員與妻子在兆康站外的士站,疑因泊車問題與客貨車男司機爭執打鬥,男司機當場倒地失去意識,送院後死亡。涉事夫婦事後被控誤殺罪,但去年女被告獲律政司撤控,退休警則被改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他不認罪,今(7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受審。控方指被告首先挑釁死者導致後續打鬥,而法醫稱死者是死於急性心臟病。退休警自辯稱曾向死者「打招呼」希望他駛前車輛,死者卻著他停車並挑釁「要打死你」,又用心口撞他,被告強調為「自衛」故推開死者,又指因知道犯法故沒有還手。死者事後倒地失意識,被告稱以為他得悉已報警後故意倒地。

男被告鄺德榮(57歲),報稱退休,他曾為高級警員,自提堂後還柙近一個月,最後獲高院批准保釋,他由大律師David Boyton代表。男被告與任職警署洗衣房主管的妻子李桂芳(58歲),原本均被控一項誤殺罪,惟控方去年9月申請撤銷對李桂芳的控罪,並改控鄺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全文

#20230207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搶泊位誤殺
大角咀男子偷走或鎅爛民建聯6張海報 昨晨被拘捕

【星島日報】警方於1月31日接獲一名43歲男子報案,指懸掛於旺角大角咀道一共6張民建聯海報懷疑被偷走或鎅爛,每張海報損毀面積約30厘米。經深入調查後,昨晨(2月7日)約6時,在大角咀中匯街對開,截查一名目標男子,在其身上搜出一把約14厘米鎅刀,相信他與案有關,遂以涉嫌「盜竊」、「刑事毀壞」及「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該名姓黃(35歲)男子,並在其寓所檢獲懷疑作案時所穿衣物,他已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上旬報到。(全文

#20230208新聞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引監警會報告指社會安寧被破壞 鍾:港人不願以民主自由換表面安寧

【法庭線】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三(8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27日審訊。

控方引述監警會報告指,反修例運動期間曾發現女學生浮屍,有人質疑其母身分;又有人支持放火燒人等行為,控方形容「社會好失智」,鍾沛權指不評論事件。至於報告引述判詞指,示威者行為嚴重破壞社會安寧,鍾回應指,他同意社會秩序在示威日子受到影響,但從 2019 年區議會選舉結果可見,即使社會秩序被破壞,港人都不願以他們所追求的民主、自由價值,去換取表面社會安寧。(全文

#202302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初選47人案】辯方指彭卓棋從未稱「無差別」否決財案 控方稱將刪去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控方繼續讀出開案陳詞的附表,列出各被告的涉案行為。其中3名不認罪獨立候選人,包括劉偉聰、楊雪盈及彭卓棋,均有簽署「墨落無悔」並落選,楊雪盈曾以「Plan B」身份報名參選。此外,何啟明被指散播對政權和警察無根據的不滿,指控警暴導致大量原因不明的死亡,又曾發文呼籲捐出 iPad 和 iPhone 等電子器材,以協助初選票站運作。

警方在鄭的住所和電子器材中搜得他為論壇準備的「論壇天書」及競選單張,當中承諾他會否決預算案迫特首回應「五大訴求」;又搜得公民黨簽署「墨落無悔」的截圖、初選前後他向逾2千人拉票和謝票的 WhatsApp 訊息、「Michael Cheuk Ki P…」及「區兄」就初選協議的 WhatsApp 討論截圖等。

就獨立候選人、時任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控方指她堅定支持初選計劃,在初選競選單張中稱:「五大訴求、議會過半是我們共同呼喚的將來。」她在論壇指自己清楚知道18區區議會民主派被當局及建制派的打壓,並提倡連結民主陣營力量,以不同角色「一齊上」。

初選結束後,楊在個人 Facebook 發布題為「民主路上見!」的文章,表示自己票數不足以出線,但她會遵守初選結果,承諾不參選正式立法會選舉,並呼籲她的支持者投票給民主陣營的其他候選人,以達至立會議席過半。當港島區3名民主派被「DQ」後,楊雪盈曾以「Plan B」身份報名參選。

就獨立候選人、時任南區區議員彭卓棋,控方指他在論壇提倡街頭、議會及國際戰線,包括將中共標籤為「敵人」,表明面對極權及《國安法》打壓,仍會「聲討賣港派、港共派、中間派」,並全力對抗共產黨;亦會於議會「不惜以肢體抗爭」癱瘓政府並否決財政預算案,並透過於社運現場出現和與執法部門溝通,以其區議員身份和資源支援街頭抗爭。他亦同意建立「香港民族」,並展現反對《基本法》第23條的決心。

代表彭卓棋的大律師一度指出,彭卓棋從沒講過「無差別」地否決財政預算案,惟控方在開案陳詞中指他聲言無差別地(indiscriminately)否決財政預算。控方表示稍後會修正開案陳詞。

就時任民協副主席、深水埗區議員何啟明,控方指他在論壇提倡議會及街頭戰線,包括提及2019年8月曾於深水埗警署外與「70+手足」一起「反暴政」、「食TG(催淚彈)」;控方又指他散播對政權和警察無根據的不滿,指控警暴導致大量原因不明的死亡、「極權」透過任意拘控針對年輕人,並指控中共濫用《國安法》打壓港人及導致香港「攬炒」,港人必需反抗到底、「打倒共產黨」,並透過國際線等反抗。

另一名獨立候選人、時任深水埗區議員劉偉聰,控方指其政治宣言提及「反惡法 抗警暴 民權重光」,而他在論壇提倡議會及街頭戰線,稱透過爭取「35+」便可修訂打壓人權的惡法,又美化前線抗爭者和「暴徒」為「手足」,讚賞他們展示建制外改變歷史的力量,並指留守後方的人可參與議會戰線,與前線「裏應外合」反抗政權。

庭上播放一段九龍西初選論壇片段,劉偉聰回答何啟明質詢時提及律政司司長為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當然成員,所委任的法官缺乏市民信任,在法治風雨飄搖的時候,法官的質素和認受性至關重要,「當然我會知道 Sunny(張崑陽洋名)會話,法治唔值得再提,但係我唔係 Sunny,但我依然見到陽光,我見到 the sunny sky。」被告欄有人發出笑聲。

審訊下午續。(全文

#202302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8/2 涉全港逾130處塗鴉 拘39歲行為藝術家

【PSHK】執法部門過去數周接獲報案指全港不同地區的建築物及公共設施外牆被塗污,案件交由西九龍重案組接手調查。

人員經過大量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於昨(7日)下午在沙田禾輋邨一單位拘捕一名三十九歳姓陳男子涉嫌刑事毀壞.,並在該單位及另一個位於葵涌區的工廈單位內檢獲被捕男子犯案時所用的工具及身穿的衣物。

該名被捕男子涉嫌於今年一月至二月期間,分別於香港島、九龍及新界區超過一百三十個不同地點以黑色油漆塗污建築物或者公共設施外牆。消息指,被捕男子為一名行為藝術家,近日因失業而四出閒逛,並於全港不同地點塗鴉上同一款圖案,被塗污的設施包括私人大廈,商鋪、學校外牆、電箱,天橋等。部份設施負責人在發現設施被塗污後向執法部門報案。該名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全文)

#20230208新聞 #自由塗鴉
【初選47人案】控方:黃碧雲指如否決財案可爭五大訴求「一定會做」、施德來稱入議會「攬炒呢個政府」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控方下午繼續讀出開案陳詞的附表,列出民主黨黃碧雲和民協施德來的涉案行為。其中黃碧雲沒有聯署「墨落無悔」,在初選論壇中遭質疑,她則回應稱會用盡憲制內所有權力和手段爭取「五大訴求」,若否決財政預算案能夠促成此目標,「我哋一定會做」。施德來則被指競選單張內容與「墨落無悔」相當相似(substantially similar),在論壇中聲言與中共「冇討論嘅空間、冇談判嘅餘地」,若當選會否決所有政府議案。二人最終在初選中落敗,之後遵守「35+」協議,沒有報名參選。

控方指,黃在論壇提倡議會戰線,強調透過「35+」對抗暴政和「全力抵抗惡法」,又承諾會用盡憲制所有權力和手段爭取「五大訴求」。控方又指,她形容中共為「專制獨裁」、「不公義政權」,表明要團結民主派力量抵抗,又指民主黨曾用盡各種方式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可展現其反抗決心。

庭上播放九龍西選舉論壇片段,另一參選人劉澤鋒指黃碧雲沒有簽署「墨落無悔」聲明,又質問黃碧雲:「民主黨係咪應承一齊攬炒先?」黃碧雲回應:「我哋係會用盡憲制裡面所有嘅權力同埋手段係爭取五大訴求,如果否決財政預算案能夠促成呢一樣嘢,我哋一定會做。」

就時任民協主席、黃大仙區議員施德來,控方指《立場新聞》於2020年3月刊出他所撰的文章〈議會過半 夢可成真 – 回應對民協「N+2初選方案」〉,當中提倡議會戰線及初選協調機制。施於同年6月在 Facebook 發文,表明已簽署「墨落無悔」聲明,並稱若果當選立法會議員,將會按照計劃否決財政預算,迫使行政長官辭職。控方提到,原文並無「無差別」字眼,將會在開案陳詞中刪去「indiscriminately」一詞。

控方指,施的競選單張內容與「墨落無悔」相當相似(substantially similar)。施並在論壇稱:「今日嘅中共,我哋冇討論嘅空間、冇談判嘅餘地,只有抗爭到底」,進入議會後「我哋大家都要否決財政預算案,大家都要否決政府所有議案」、「攬炒呢個政府」。他質詢民主黨胡志偉時,表明「35+」要有「全面攬炒的決心」,但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卻稱「攬炒好幼稚」,問胡志偉:「嚟緊35+,會唔會全面攬炒政府所有議案呀?」

案件明日續審。(全文

#202302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沒備妥立法會選舉廣告供查閱 鄧飛稱大意入稟求免刑責 官批准:信無惡意

【法庭線】現任立法會議員、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副主席兼中學校長鄧飛,於2021年參選立法會「選舉委員會」界別時,沒有按條例規定將一段於Facebook上載的宣傳片段,備妥於選管會中央平台供查閱。鄧早前以傳票入稟高等法院,稱因「粗心大意」及「計算錯誤」才違反規例,要求法庭頒令豁免懲罰。

法官高浩文周三(8日)頒下判詞,認為是次失誤並非因鄧忽視候選人責任所致,相信鄧有遵從其他選舉規例,接納鄧一方或因疏忽而導致是次違規,並非惡意行事,批准鄧的申請、豁免懲罰,並下令鄧向律政司支付3.5萬元訟費。

判詞提及,鄧的陳姓選舉代理的供詞指,陳因一時疏忽及當時龐大的工作量,而導致是次失誤。而鄧的選舉工程於 2021 年 12 月 1 至 19 日進行,鄧每天需出席 3 至 5 個不同會議,通常首個會議由早上 9 時開始。而鄧稱,陳為他兼任選舉代理人及選舉開支代理人,負責協調鄧忙碌的日程及所有會議。

陳於 2022 年 1 月底才發現忘記把有關片段備妥至指定平台。及至 3 月,陳向選舉管理委員會寄出載有片段副本及有關資料的 DVD。律政司一方確認,選舉管理委員會於 3 月 17 日收到 DVD。而陳及鄧均強調是因疏忽而導致事故,並不存在惡意。

法官在考慮所有情況後,認為是次失誤並非因鄧忽視候選人責任所致,正如律政司一方公正地指出,鄧曾上載約 136 項選舉廣告資料,僅遺漏一項。法官亦相信鄧有遵從其他選舉規例,終接納鄧一方或因疏忽而引致是次失誤,沒有證據證明有惡意,而且涉事片段一直在 Facebook 公開,可見他無意隱藏片段,終下令豁免相關懲罰。(全文

#20230208新聞 #非手足 #2021立會選舉
2024/09/27 15: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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