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新·世界观察日志 (NPGamma)
批评的限度就是民主的尺度 —— 《批评官员的尺度》译者序
对言论进行适当限制,当然大有必要,但是,从操作角度看,依法禁止某种言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禁止者不给出明确的认定标准,想查禁什么言论,就随意给某种言论贴上禁止“标签”。因此,大法官们的努力,更多集中在列明标准方面,使人们对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以及相关结果,有一个理性、明确的预期。
与此同时,对言论自由的研究也进入繁荣期,各类学说层出不穷,进而影响到法官裁判。霍姆斯大法官关于“真理只有在思想市场中,才能得到最好的检验”的说法,布兰代斯大法官关于“靠更多言论矫正异议,而非强制他人噤声沉默”的名言,皆源自英国哲人约翰·弥尔顿、约翰·密尔的理论。弥尔顿认为,世上本无绝对真理,只有让不同意见争执冲突,彼此互补,部分真理才有发展为完全真理的可能。密尔提出,一种言论如果有害,就需要更多的言论来校正、稀释、中和,而非厉行禁止,令万马齐喑。
认真对照中国当下的社会现实,我们会发现,这些争议和问题,仍具有强烈的时代意义。比如,近年频繁发生的“诽谤”官员案件中,许多地方官员面对媒体或网络上的负面言论,表现出的常常是反戈一击的迅猛,跨省追捕的“豪情”,而非理性宽容与沉稳回应,甚至令“跨省”二字,都成为官员打压网络舆论的代名词。以至于公安部不得不在 2009 年 4 月下发通知,强调侮辱、诽谤案件一般属于自诉案件,应当由公民个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在侮辱、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时,公安机关才能按照公诉程序立案侦查。诽谤公诉屡禁不止,民事侵权诉讼亦屡见不鲜。这其中,既有官员的个人起诉,也有国家机构的单位行为。比如,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就曾因《民主与法制》杂志的一则报道,以侵犯法院名誉权为由,起诉了这家杂志社,并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胜诉。根据耶鲁大学陈志武教授对 210 起媒体侵犯名誉权判例的统计,在这类案件中,如果原告是政府官员,媒体败诉率高达 71.39%,远远高于原告是普通民众的案件。
也许有人要说,中国是中国,美国是美国,“沙利文案”的裁判依据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相关规则对中国没有意义。但是,这些人可能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同样规定了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第四十一条进一步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年更是多次强调:“国之命在人心,解决人民的怨气,实现人民的愿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一个社会对批评之声有多大的容忍限度,往往标志着这个社会有多高的民主程度。对人民如此,对新闻界亦然。一个成熟的民主政府,就得像默里·格法因法官在“五角大楼文件案”判决书中说得那样,容忍“一个不断找茬的新闻界,一个顽固倔强的新闻界,一个无所不在的新闻界”。
译本书期间,我曾看过一则关于“广州华侨房屋开发公司诉《中国改革》杂志社案”的新闻报道。在这起案件中,广州市天河区法院驳回了原告的侵权诉讼请求,主审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衡量新闻机构的评论是否公正,应当从其评论的对象是否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评论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存在、评论是否出于诚意来考量。”记者问这位名叫巫国平的法官,为什么在涉及社会公益问题上,法院会更倾向于保护媒体的权利?巫法官回答;“这个社会对媒体的容忍有多大,这个社会的进步就有多大。一个文明、民主、进步的社会,都应当充分发挥传媒的监督作用。”从这些朴素的话语里,我仿佛又听到霍姆斯、布兰代斯、汉德等伟大法官的声音,也感受到一位中国法官的智慧和勇气。
对言论进行适当限制,当然大有必要,但是,从操作角度看,依法禁止某种言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禁止者不给出明确的认定标准,想查禁什么言论,就随意给某种言论贴上禁止“标签”。因此,大法官们的努力,更多集中在列明标准方面,使人们对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以及相关结果,有一个理性、明确的预期。
与此同时,对言论自由的研究也进入繁荣期,各类学说层出不穷,进而影响到法官裁判。霍姆斯大法官关于“真理只有在思想市场中,才能得到最好的检验”的说法,布兰代斯大法官关于“靠更多言论矫正异议,而非强制他人噤声沉默”的名言,皆源自英国哲人约翰·弥尔顿、约翰·密尔的理论。弥尔顿认为,世上本无绝对真理,只有让不同意见争执冲突,彼此互补,部分真理才有发展为完全真理的可能。密尔提出,一种言论如果有害,就需要更多的言论来校正、稀释、中和,而非厉行禁止,令万马齐喑。
认真对照中国当下的社会现实,我们会发现,这些争议和问题,仍具有强烈的时代意义。比如,近年频繁发生的“诽谤”官员案件中,许多地方官员面对媒体或网络上的负面言论,表现出的常常是反戈一击的迅猛,跨省追捕的“豪情”,而非理性宽容与沉稳回应,甚至令“跨省”二字,都成为官员打压网络舆论的代名词。以至于公安部不得不在 2009 年 4 月下发通知,强调侮辱、诽谤案件一般属于自诉案件,应当由公民个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在侮辱、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时,公安机关才能按照公诉程序立案侦查。诽谤公诉屡禁不止,民事侵权诉讼亦屡见不鲜。这其中,既有官员的个人起诉,也有国家机构的单位行为。比如,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就曾因《民主与法制》杂志的一则报道,以侵犯法院名誉权为由,起诉了这家杂志社,并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胜诉。根据耶鲁大学陈志武教授对 210 起媒体侵犯名誉权判例的统计,在这类案件中,如果原告是政府官员,媒体败诉率高达 71.39%,远远高于原告是普通民众的案件。
也许有人要说,中国是中国,美国是美国,“沙利文案”的裁判依据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相关规则对中国没有意义。但是,这些人可能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同样规定了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第四十一条进一步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年更是多次强调:“国之命在人心,解决人民的怨气,实现人民的愿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一个社会对批评之声有多大的容忍限度,往往标志着这个社会有多高的民主程度。对人民如此,对新闻界亦然。一个成熟的民主政府,就得像默里·格法因法官在“五角大楼文件案”判决书中说得那样,容忍“一个不断找茬的新闻界,一个顽固倔强的新闻界,一个无所不在的新闻界”。
译本书期间,我曾看过一则关于“广州华侨房屋开发公司诉《中国改革》杂志社案”的新闻报道。在这起案件中,广州市天河区法院驳回了原告的侵权诉讼请求,主审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衡量新闻机构的评论是否公正,应当从其评论的对象是否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评论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存在、评论是否出于诚意来考量。”记者问这位名叫巫国平的法官,为什么在涉及社会公益问题上,法院会更倾向于保护媒体的权利?巫法官回答;“这个社会对媒体的容忍有多大,这个社会的进步就有多大。一个文明、民主、进步的社会,都应当充分发挥传媒的监督作用。”从这些朴素的话语里,我仿佛又听到霍姆斯、布兰代斯、汉德等伟大法官的声音,也感受到一位中国法官的智慧和勇气。
Forwarded from 飛蛾書庫
Telegraph
“献花阴谋论”背后是什么心态?
uq“我最好的朋友全走了。” 齐齐哈尔市第三十四中体育馆屋顶坍塌事件后,幸存下来的一位女生伤心欲绝。她的11位朝夕相处的队员和教练,以及他们长久以来的排球梦想,都在那轰隆一声巨响中被埋葬了。 人心都是肉长的,换作是谁遇到这样的事,都会受不了。对遇难者的亲友、乃至对这座城市里的所有人来说,这都是终生难愈的创伤记忆。这两天,在事发地的校门口,堆满了鲜花,人们以此为死难者送上最后一程。 然而,在微博上也有人怀疑,这一献花行为本身隐藏着阴谋: 这种无凭无据的揣测让许多人为之震惊:“这是得多恶毒才能说出这样的话?…
《陌生人——对话圣战份子》第一集:以谁之名?
每一年的今天,在兰布拉纪念袭击遇难者的仪式上,都有一把大提琴演奏这支曲子。这是加泰罗尼亚艺术家Pau Casals 的作品《鸟之歌》,只有一句词“和平,和平,和平”。我们用这位年迈的流亡艺术家在1961年的演奏悼念逝者。这琴声是这样沉静的悲哀,因为经历过磨难的人知道和平的不易。但这张颤抖的琴弓却不可征服。2023年8月17日,以这部纪录片献给六年前的遇难者及他们的家人。
每一年的今天,在兰布拉纪念袭击遇难者的仪式上,都有一把大提琴演奏这支曲子。这是加泰罗尼亚艺术家Pau Casals 的作品《鸟之歌》,只有一句词“和平,和平,和平”。我们用这位年迈的流亡艺术家在1961年的演奏悼念逝者。这琴声是这样沉静的悲哀,因为经历过磨难的人知道和平的不易。但这张颤抖的琴弓却不可征服。2023年8月17日,以这部纪录片献给六年前的遇难者及他们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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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人——柴静对话圣战分子》第一集《以谁之名?》|Stranger: Talking to Jihadists | Episode 1: In Whose Name? | Chai Jing
柴静在2017年迁往巴塞罗那,打算解甲归田,不再工作。一个月后恐怖袭击在她家门口发生,她与家人短暂失联。恐怖分子主谋死了,动机不明。三岁的遇难者男孩父亲恳求人们寻找真相,她决定重返新闻现场,”我是欧洲的陌生人,但我是那个受过训练的人,20年的职业训练教给我寻找真相。”
In 2017, Chinese journalist Chai Jing arrived in Barcelona with the intention of never working again. A month later, she…
In 2017, Chinese journalist Chai Jing arrived in Barcelona with the intention of never working again. A month later, she…